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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风进入攻坚期国土资源部再掀查处高潮免费猫

发布时间:2020-02-17 12:59:07 阅读: 来源:花菜类厂家

土地整风进入攻坚期 国土资源部再掀查处高潮

日前,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中央对实施宏观调控、管紧土地的决心很大,温家宝总理近日专门批示,要求相关部委对涉及到11个省、市、自治区的19个重大土地案件直接进行调查。另据获悉,在中纪委、监察部的支持下,国土资源部近期将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公开调查和处理。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掀起新一轮土地查处高潮,此轮打击的对象覆盖面广且有相当级别,必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土地清查任重道远 从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温家宝总理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到今年7月新一轮查处工作展开,一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土地清查工作可谓是层层深入、步步紧逼。但是6月1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阶段性检查验收汇报会上表示,对治理整顿成就不能估计过高,与经济“软着陆”、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有关人士认为,比较2002年和2003的土地查处数据,今年的土地清查工作还有相当大的作为空间。例如,2002年全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万多件,涉及土地面积2万多公顷,刑事处罚168人;2003年全国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17.8万件,涉及土地面积5.59万公顷,收回土地5943.91公顷,13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今年到现在为止,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4.69万件,涉及耕地面积13583公顷,收回耕地950公顷,1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比较各个数据,尤其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人的数据,还有很大的差距,与今年声势浩大的土地风暴并不相称,所以下一轮更大规模的土地查处势在难免。 中央政府新一轮土地查处工作是否另有用意?从事策略分析和风险研究的安邦公司认为,2004年上半年就要结束了,虽然宏观调控的阶段性目标已达到,但中央表示宏观调控不能放松。如果说第一轮宏观调控用的是金融手段,第二轮宏观调控用的是行政手段,那么以第三季度为起点的第三轮宏观调控要用何种手段?外界曾把注意力放在金融手段,特别是放在加息上,但目前看来,领导层主张对加息要慎用,而要在另一方面下功夫,这就是土地市场整顿。在7月间,有关部委将落实中央要求,深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进行对土地市场的专项整治。这一整治将主要针对发现的土地市场的重大问题,其中包括查处一些地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中存在的问题、查处土地囤积和闲置的问题、查处有关税费的征收问题。安邦分析师着重指出:从以前的情况看,地方政府、企业乃至金融机构,都在土地上做文章,许多问题都出在土地上,中央这回是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然就算是今年“软着陆”,明年可能又来个“硬起飞”。 较量在地方与中央间展开 国有土地是目前最大的一笔国有资产,静态价值在25万亿元左右,对各方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利益,当前这种大规模的土地清查和处理工作,表面上看似政府与开发商或者与部分违规官员之间的斗争,但实际上有更深层的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目标与地方政府利益之间的冲突。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冷宏志在日前举办的“中国房地产金融与城市发展高峰论坛”上指出,从供地方式上讲,有不少土地问题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联手与中央政府博弈,但是当前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仍然不够有效,这种局面不整顿是不行的。他说:“在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合作中,地方政府为了征地,开发商为了获得利益,但是最后给农民的却是白条”。 其实从去年开始,中央与地方的博弈关系就已初现端倪,2003年全国共查处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土地违法案件4746件,涉及土地面积1.01万公顷,比前一年大幅上升,表明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上升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而另一个数据更说明问题,2003年当年土地案件立案的数目比2002年有所下降,但这些案件涉及到的土地面积却比2002年上升了50%以上,这表明大案要案在2003年整个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国土资源部公开查处的9起土地违法案件中,有8起属于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法。 另外,某些地方政府在盲目扩张和“快速城市化”冲动下顶风违法的情况十分严重,2003年,我国政府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关整治土地市场秩序的金牌令一道接一道。当年2月21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整治的重点包括园区用地、非法圈占集体土地等。可今年查处的陕西省周至县政府非法占地案就发生在2003年3月18日,辽宁省“丹庄”高速公路涉及非法大量占用土地和截留征地补偿费等4起案件均发生在国家的数道禁令之后。 目前我国80%的违法用地都牵扯到地方政府行为,而查处的大案要案更是直指部分地方政府。因此,可以说这次温家宝总理要求的对涉及11个省市、自治区的19个重大土地案件进行的查处工作,将是一次中央与地方的激烈较量。 “处理难”影响土地改革进程 顶风违法的土地案件大量出现暴露出许多深层问题,最直接的就是“重清查轻处理”。温家宝总理早就指出,对土地违法审批责任人的处理太软!对违法活动的参与人来说,他是要衡量自己行为的成本的,如果违法行为的收益大于他所面临的风险,那么中央苦心建起的防线就会日益脆弱,甚至成为刺激人们违法的一个因素。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表示,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规定了从行政到刑事的严格的法律责任,对有关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也早有明确的标准。但在执法实践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所谓“因公违法”问题处理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在违法责任人的处理上批评了事、检讨了事、避重就轻的现象时有发生。既破坏执法执纪的严肃性,也没有使违法者受到教育和警醒。对土地违法审批责任人的处理太软,通常处理要么批评了事,要么补齐手续了事。“有些不合规定的批地都是领导班子集体决定,被称为‘因公违法’,所以地方在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上,只要‘没有把钱装在自己的腰包’就不会太重。结果就是恶性循环”,张新宝说。 在今年下半年开始的新一轮土地查处中,能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处理那些不法官员,将是中央政府面对的一个不小考验,也是刚刚起步的新一轮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能否向“深水区”挺进的基础所在,温家宝总理为此事做出专门批示,并进行了系统布置,显然已是下定决心、有备而来。 如此一来,违规严重地区的土地官员们的乌纱帽恐怕很难保全了,未按规范程序拿地的开发商也不要再心存侥幸。皮之不存,毛之焉附? 相关链接 土地相关要政一览 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联合下发71号文件,文件严格要求各地协议出让土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必须在2004年8月31日之前处理完毕,否则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体系。8月31日因此被业界称作“大限”。 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签发了11号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叫停了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所有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都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该文件的颁布,被业界称为新一轮“土地革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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